本报讯(通讯员 刘新龙 徐敏)“岩汪湖镇烂泥湖村原村干部王某因侵占、贪污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890元,退赔4153.93元……”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群众举报反映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完善“信”“访”“网”的信访举报监督网络基础上,利用“点穴”式巡察、村级巡察、领导下访等方式受理群众关于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逐一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管理,并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实行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全县所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实行“一件信访一名包案领导”“一个部门具体承办、一名联络一包到底”的机制,相关责任人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逐件把脉会诊、因案施策。
为确保实效,县纪委监委对已办结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复核,围绕“是否查全、是否查深、是否查透、是否满意”4个重点,凡是办理不到位的,一律退回重新调查核实,凡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共受理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件,其中立案查处4件4人,诫勉4人,约谈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