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从乡村到社区全面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对老百姓来说,这不仅意味着家门口就能看病,更意味着健康服务正朝着更便利、更高质量的方向加速前进。
《指导意见》原文:原则上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对撤并的乡镇,结合实际,可将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进行合并。根据服务人口分类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优先加强基础薄弱地区和边境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
解读:乡镇一级必须有能看病的地方,不再让百姓为小病大老远跑。对已合并的乡镇,也要因地制宜保留必要医疗点。优先补齐偏远地区的短板,推动基本医疗均衡发展。
《指导意见》原文: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一个行政村有多个村卫生室的应合并设置,其他卫生室可以视实际情况保留为医疗服务点,也可以自愿按规定转为诊所等医疗机构;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单独设置村卫生室。
解读:每个村基本要配一所卫生室,保障农村居民的基础看病需求。对人口少、位置近的村庄可灵活设置,避免资源浪费。让卫生室布局更科学,服务更贴近实际。
《指导意见》原文: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的街道应按标准新建,也可通过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实现。经行政区划调整由乡镇改设为街道的,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服务功能不变。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确有必要的,可按程序规划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解读:城市每个街道都要有自己的“家庭医院”,方便居民就近看病。原来乡镇改为街道的,也不能削弱服务功能。人多的地方就扩容或新建,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指导意见》原文: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条件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适当扩大服务人口多、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模,提高其服务能力水平。
解读:服务站是居民身边的小型诊所,要做到能看常见病、慢性病。远离中心或人多的区域服务站要适当“升级扩能”。一体化管理还能提升运行效率,让服务更顺畅。
《指导意见》原文:到2027年,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到203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加均衡合理,远程医疗和智慧化服务基本普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便利可及。到203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和防病治病健康服务能力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更相适应,更好服务城乡居民高品质健康生活需求。
解读:三步走目标清晰:先实现全覆盖,再实现均衡发展,最终实现高质量服务。到2030年,远程医疗和智能化技术将普及到基层。2035年,城乡居民将全面享受便捷、高效的健康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原文:要统筹当前和长远,综合考虑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居民健康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防止一刀切、出现服务“空白点”,也要避免资源闲置浪费,让居民能够就近就便获得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解读:基层医疗建设不能搞“一刀切”,要尊重地方差异、服务实际需求。既要防止没有医疗点,也要避免资源闲置浪费。最终目的是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看上病、看好病。
敏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