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现阶段针对新冠病毒最经济有效的防护手段,尤其是对老年群体,特别是高龄老年群体,保障新冠病毒疫苗高接种率无论对接种者自身、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对于符合疫苗接种条件,无接种禁忌症的人群,需要尽快完成对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
新冠疫苗在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发病率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完成基础接种后,还可能再次进行加强针接种。加强针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完成后,根据抗体消退情况进行二次接种的针剂,可显著持续保障人体抗体水平。
我们按照要求接种疫苗是否就能够预防新冠病毒重症或死亡呢?新冠病毒作为新发病毒,全人群均为易感人群。其中,以老年群体最为脆弱,抵抗力以及免疫力相对较低,且多合并一系列慢性基础性疾病,一旦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较于正常人群而言势必会具有较高的重症以及死亡风险。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重症、死亡有积极作用。因此,答案是肯定的,即按照要求接种疫苗对预防新冠病毒重症或死亡有积极意义,尤其在老年群体中更是如此。
那么,对于很少出门的老年人群或住家较为偏远的老年人群,仍然有必要接种新冠疫苗吗?一些人认为,老年人活动不便,长时间待在家中,很少出门,或者住在相对偏远的农村地区,也没有走亲访友的习惯,因此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非常低,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必要。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流行,新冠病毒传播速度加快,且传播过程中呈现出隐匿性特征,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提高,导致相当一部分感染新冠病毒的人群无典型症状表现,这部分患者疏于防范,回到家中会导致未作防范的老年人面临较大的感染风险。我国当前疫情防控所取得的成效是非常可观的,因此我国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面应当严格按照高风险、重点人群的为主,逐步过渡至6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
同时,专家认为,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尽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指出,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高龄人群(60岁及以上)的数量有限,目前暂无公开的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从Ⅰ/Ⅱ期临床研究和发表的文章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60岁以上人群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60岁以上老年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可能降低病毒感染发生风险。
是否所有人群均具备接种新冠疫苗的条件呢?显然并非如此。有专家认为,部分疾病患者存在接种新冠疫苗的禁忌症。那么,究竟哪些人群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呢?首先,是对新冠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在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物质存在过敏者,或接种同类疫苗已出现过敏者,这部分人群是不具备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其次,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症状者,如急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以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症状者,为保护其安全,建议不接种新冠疫苗;再次,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为避免治疗用药与接种疫苗出现冲突,故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应暂缓接种。因严重慢性疾病患者,其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不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最后,妊娠期妇女,为保护其以及胎儿安全性,不建议在妊娠期间接种新冠疫苗。如果在接种后发现妊娠,即接种后怀孕或未知怀孕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不建议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终止妊娠等特别医学措施,但需做好孕期检查与随访,听取专科医生建议进行针对性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及时按照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在阻断疫情传播方面有重要价值,需要我们积极配合,主动且自觉的进行疫苗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桂林市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