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健康·要闻

第03版
健康·服务
 
标题导航
首页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2年09月29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提示
三天两检措施再强化

  本报讯(通讯员 张亚娜)近期,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加大。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健康,日前,湖南疾控专家温馨提示:

  一、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各地要及时掌握报备信息并加强联系,对入(返)湘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入(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 (返)湘后实行3天2检,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

  三、入(返)湘人员,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 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按照活动主办方的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四、国内高风险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国内中风险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六、7天内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区或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实施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七、国内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低风险区入(返)湘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326448 13973122817 13808469230 传 真: (0731)84326211 订报热线: (0731)84326226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