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7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通知》。针对当前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对其他地区核酸检测结果不认可、要求重复检测等问题,《通知》强调,不同渠道展示的核酸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提出,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份健康码、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及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凡在当地防控政策有效时间内的(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在查验时都应当予以认可;严禁以本地健康码未能查询、未在本地开展核酸检测等为由拒绝通行,拒绝当事人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立即行动,将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确保基层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各地区要通过公告、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对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宣传解读,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通知》发布后仍不互认、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个人违规使用假冒、篡改等核酸检测结果的,要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