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湖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暨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启动大会在长沙召开,这标志着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推进,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患者就医住院过程中,用多少项目结算多少费用,患者和医保基金根据实际费用分别承担各自需要支付的部分。这是以往我国医保传统的支付方式:按项目收费。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看病就医刚性需求逐渐释放,传统支付方式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这不仅造成医疗资源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
在此背景下,2019年和2020年,国家正式启动DRG和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何谓DRG/DIP支付方式?总的来说,它是两套针对住院行为进行医保支付的具体模式。通俗地讲,两者均为“一口价”打包付费的方式。
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也就是说,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和病人个体特征等情况形成不同的诊断相关组,通俗地称以“病组”为单元,每一个诊断相关组确定统一付费标准。
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
也就是说,DRG/DIP付费是以“病组”或“病种”为单元来“打包”付费,超出“打包”部分的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与传统按项目付费相比,DRG/DIP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能够帮助医院在进行费用管理的同时,兼顾临床发展。
“这将促进医院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进一步提高疾病诊治能力。”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邓洁云表示,对医疗机构来说,原来靠量增收和扩张床位规模的时代结束了,将倒逼医院进行提质控费增效。医保部门在考核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明确结余留用政策,合理超支分担。因此,医疗机构将更关注药品、耗材等成本管控,压缩治疗中的水分,实行更高效的管理模式。
对参保患者来说,医院控制成本后,对应的收费项目变少了,患者看病就医花费少了,个人负担也就减轻了。对医保工作而言,将进一步推动实现“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每一笔医保基金都用在刀刃上。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倜 段涵敏 通讯员 欧阳振华 李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