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健康报记者 姚常房)10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对外发布《“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由中央财政带动地方投入,从国家、省、市(县)不同层面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定向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和委属委管医院进行关键技术创新的同时,实施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促进临床专科均衡、持续发展。
其中,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具体指:一是在国家层面,除国家医学中心和委属委管医院定向支持项目外,每年至少支持各省建设150个,“十四五”期间累计不少于75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二是在省级层面,31个省份每年合计支持至少1000个,“十四五”期间累计支持不少于50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是在市(县)级层面,“十四五”期间31个省份累计支持至少10000个地市级和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规划》特别提出,各省份国家项目为评优机制产生。区域医疗中心所在医院每年可以自主确定1~2个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由医院自行统筹经费建设。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国家医学中心和委属委管医院不再作为各省份国家项目建设单位,并且相关项目应适度向非省会城市倾斜,省会城市项目占比不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