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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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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
五部门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本报讯(叶龙杰)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意见》提出,各地要拓宽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深入推进相关改革,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支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意见》强调,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各地结合实际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意见》还提出,将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适当核减薪酬总量。

  此外,《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对于仍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的公立医院,在该新增长期债务偿还完毕前,严格控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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