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蓉 黄京)8月23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方案》,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安全有序。
《方案》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秋季开学时间均不早于9月1日。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可于9月1日起开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暂缓开学,待转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方可开学。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开学,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开学,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的不开学。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要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条件保障,全面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开展应急演练,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加强督导检查。优化报到入校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聚集,学生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