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健康·要闻

第03版
健康·服务
 
标题导航
首页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1年07月20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本报综合消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人民健康,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支撑和严格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重要意见。

  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级,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疫情分析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病原体甄别鉴定和追踪溯源等核心能力;筑牢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协同联动;增强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多点触发智慧预警机制,进行多渠道多类别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实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在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多学科多部门专家库和政策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强化传染病防控、紧急医疗救援、中毒处置、心理危机干预、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处置五大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物资保障体系;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网络媒体信息监测和研判,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20卫生服务热线作用。

  在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统筹医疗救治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补齐医疗救治能力短板,每个市州、县市区至少在一所二级及以上医院建成传染病病区,建立重大疫情救治专家库与核酸检测、院感防控等专家组;发挥湖湘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以及中西医结合传染病防治专科和临床研究基地,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科建设。

  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加快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内涵,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完善健康科普体系,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支撑方面,《意见》提出要调整完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和医保基金分配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落实国家关于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夯实公共卫生人才基础,“十四五”期末每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4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配齐1名全科医生;壮大公共卫生科技力量;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将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积极开展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投入保障,足额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拓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公共卫生领域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326448 13973122817 13808469230 传 真: (0731)84326211 订报热线: (0731)84326226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