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忠达 邓晨球 何决兰)6月28日,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秀溪村五组78岁的农民作家朱新华与世长辞,并完成了遗体捐献,成为该县第一例遗体捐献者。
1993年之前,朱新华以弹棉花为生。1993年,他创作2万多字的中篇小说处女作在《东方文艺》上发表,并在当年的全国文学创作研讨会上获得三等奖。为了支持朱新华创作,汝城县委、县政府曾推荐他到县水泥厂当宣传员,县水泥厂改制后,又推荐他到县文联、县作协办报纸、杂志。
生活中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朱新华心存一颗感恩的心,总想以自己的方式回报社会。了解到遗体捐献可以给国家做科研,他决定在去世后捐献自己的遗体,回报社会。2014年9月,朱新华和儿子来到汝城县红十字会,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今年6月28日,朱新华进入弥留之际,他的妻子和儿子向汝城县红十字会表达了要完成他捐献遗体的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