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明确了食品浪费的定义为“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现在正值年底,不少单位或者家庭都会外出聚餐,草案的提请审议正是给了大家一个提醒。除此之外,草案还对社会上的“吃播”视频等情况也进行了规定。
中华文化渊远流长,饮食文化伴随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各种社交场合都可以见到“饮食”的存在,甚至有时会起到促成交易成败的关键作用。饮食的积极作用不可否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每次大餐之后,杯盘狼藉之间会有很多未曾食用或基本没碰过的饭菜,不仅消耗餐饮服务人员的大量时间和体力,还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费。随着国家和各地政策的陆续推出,一些地区有很大改善,铺张浪费明显减少,但仍有一些地区改善不明显,措施不到位。为了更好地充分利用食物,国家从法规层面准备推出《反食品浪费法》,这次的《草案》是个预警,让我们从实际行动和心理上准备好,更好地利用好食物。
首先,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和形式。这是对主体责任方的规定,他们可以制定细化用餐规范,进而引导餐饮行业的动态改变。
年底公司聚餐增多,因为聚餐形式的特殊,聚餐人数较多,所以在选菜的形式和数量上容易把握不准。主体责任方细化用餐规范后,菜品的选择和数量可能有更多的选择,比如:从营养搭配出发,荤素搭配更加合理,荤菜可以做互斥选择(如红肉选择牛肉就无需再选择羊肉,但可以选择白肉等等);蔬菜类可以绿叶菜和根茎类搭配等等,这样适应的人群更广泛,浪费可以显著减少。
其次,饭店需主动提醒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主体责任方细化用餐规范后,饭店一定会“适者生存”,遵循规范,细化服务。比如,推出不同规格的菜品,比如半份、少油、少盐等;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团体餐也可以进行“量大、量小”的选择,不同于以前仅仅是不同品类的搭配;在餐厅和餐桌醒目位置放置“适量点餐”等标语,使顾客既能享受美食,又不浪费粮食。
此案还特别强调了禁止宣传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近年,网络上的“吃播”节目或视频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而吃播视频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大胃王”吃播,这虽然是一些饭店的宣传和营销活动,但负面效果很明显。我们都知道,“胃”是一个可收缩的人体器官,进食后可以扩张膨胀,偶尔饮食过量,胃可以忍受,但长期过量会导致胃肠负荷增加,进而引起消化不良、胃下垂等疾病。从营养角度看,大量进食会导致迅速肥胖,引起营养不良,对健康非常不利。“吃播”可以有,但需要从引导大众合理营养膳食角度出发,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这样更加吸引观众。现在健康观念深入人心,一家从营养健康角度关心大众消费者的饭店,无需过多宣传,顾客自然会主动找上门。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的提出,是从法规层面使饮食行业的从业者和消费者双赢,不浪费粮食,厉行节俭,把我们中华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传承下去。
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 韩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