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湘茂 通讯员 王描)1月16日,记者从湖南省卫健委获悉,湖南省卫健委、省医疗保障局等5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湖南省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机制不活、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不断提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通知》指出,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标准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0人。自2019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公费大专人才三年(2018-2020年)培养计划,每年招收1000名。
《通知》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的做法,自行设立基层卫生人才津贴,重点向边远乡镇倾斜。
《通知》强调,省级财政加大对贫困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和设施设备支持力度。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编制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发展规划,优先加强急诊、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功能检查科等科室技术力量配备和硬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