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指出,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40元,达到320元。
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2014年重点解决筹资机制不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尚需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根据文件,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将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有关部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标准足额安排预算,并按要求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各级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的征缴力度,确保个人缴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加大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