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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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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医申报高级职称的规定 (下)
洪雷

■主持人 洪雷

■咨询电话:0731—84326210 0731—84326291

论文、外语和计算机:

(一)提供1篇申报者为第一作者、能反映和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论文。提供的论文既可以是在国家正式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是在县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论文,也可以是本人撰写、经所在单位审核属实的专业工作总结或适宜技术成果运用的文章。

(二)外语、计算机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自愿参加考试的,成绩可作为评价其综合水平的参考。

继续医学教育:

任现职期内,每年取得Ⅱ类及Ⅱ类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分以上(当年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半年以上的,视同取得相应学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任期内年度考核有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经鉴定为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

(三)受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专业设置:

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类别共设7大类24个专业,设置的专业分别为:

(一)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麻醉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

(二)中医学: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针灸推拿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预防医学:疾病控制专业、妇幼保健专业;

(四)护理学;

(五)医技:医学检验、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学技术;

(六)药学;

(七)中药学;

申报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可选报相近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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