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忙完诉讼的赵正军回到家,收到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邮件。“很意外,很感动,很开心。”他用一种小心翼翼的得奖感言式口吻,“几乎彻夜难眠。”
今年1月,赵正军向卫生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1月20日,卫生部拒绝了赵正军的申请;2月16日,赵正军将卫生部诉至法院。10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卫生部不予公开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赵正军的申请。
这一天他已等了很久。“我做过这么多诉讼,有时一天就要收好几个判决。胜与败经历太多了。”他说自己每年发起的诉讼在一百多起,复议则是三百多起,“但这次,真的特别激动。”那晚他一个人咯咯笑了好几次,惹得妻子嗔骂:“神经病!”
月入过万的“无业”者
生于1973年的赵正军是河南省巩义市的一位农民,各种文书表格上他的职业栏都填“无业”。但他是个忙人,空闲时间都在郑州市的法院和工商、行政、质检等部门间行走。
虽然“无业”,他却衣着得体入时,在距离老家几十公里外的省城过着月入过万的中产生活。
他是“职业打假人”。每个月一家三口的收入都来自他十次购物——由此产生的赔偿。他溜进一家超市,不出一小时推出一筐食品,结账走人。接下来商场就等着工商部门通知,因为消费者赵正军已经拿着这堆食品及一份详细标注每件商品标签违规之处的清单来举报。
“这事对我来说特别容易,因为我掌握的标准比他们多。像矿泉水有些没标注配料,一些食品没标注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等等,我走马观花一看就看得出来。”
在接下来的调解中,赵正军一般能拿到6-7倍金额的赔偿。“并不是每次都能拿到赔偿,也有失手时。但食品本身价值也不高,赢了输了也无所谓。”
赵正军觉得自己活得名正言顺,但他并不满足于仅仅“盈利”。很快他开始变成一个给各种行政部门“找麻烦的人”。自2006年开始,他相继提起了四百余件行政诉讼和八百余件行政复议,每件都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
“因为行政诉讼中法院受到的干扰很多,胜率很低。”他说,“郑州市对外宣称的只有30%,但我能赢50%-60%。”令人惊奇的是,赵正军打官司从来不带律师。从起诉书起草到庭上辩护都是他一人包办。“请不起啊,你看我打了多少官司。”
初中毕业的赵正军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在经历最初两年的屡战屡败之后,他开始驾轻就熟。他行事低调,为人谦恭有礼。不过当受到“聪明”的夸奖时,他会不否认地呵呵一笑,“勤能补拙嘛。”
不知疲倦的“玩牌”者
赵正军小时候对人生的想法是“写点东西”,在十几岁过早结束学业后,与周围的人一样开始打工、做生意。他开过饭馆和房产中介公司,有着商人的精明和勤奋。2004年,某电信公司在郑州市范围内对用户强制收取每月5元的信息费。他直接找到省发改委投诉。
“为什么不是找电信公司?”
“找他们的话结果不就是把我的钱退了吗?但是找主管部门就不光是给你一个人退了。”他说。省发改委没有处理,他便将两家单位一起告上法庭。
他败诉了。但是因为媒体对此案的报道,电信公司取消并退还了所有用户这笔信息费。这让他很受触动,“感觉自己利益得到保障,也给其他人做了贡献。”
与多数职业打假人不同的是,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与公共利益相关的行政诉讼和复议上。他说后者给他带来的成就感,远超过那些轻松的赔偿所得。
2006年,赵正军来郑州市打工,也开始了他的“疯狂”投诉历程。对法律的不熟悉让他碰了不少钉子。“很多问题不知道核心所在,也不知道如何走程序。起诉了就是败诉,上诉还是败诉。当时感觉很艰难,很灰心。”
他以自己的努力来对抗这种挫败。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这成为他扭转困局的福音。
2008年1月,河南省高院做出了一个省政府败诉的判决。这是一件肇始于赵正军起诉省工商局收取工商查询费违法的行政诉讼,他不依不饶地打了两年。胜诉的结果是,河南在全国率先取消了这项收费。这对赵正军是极大的鼓舞,“从那时候开始就有信心和干劲了。”
省政府败诉在我国审判史上并不多见,何况胜诉方是一位农民。领判决书的时候,赵正军跟一个朋友说:“如果有人愿意出几万块钱和拿到这样的判决两个让我选择,我还是会选择这个判决。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行政诉讼中拿到了这么重的判决,我之前倾注的心血,从省工商局复议到省发改委,再复议到国家发改委,然后又复议到省政府,前前后后一年多,这个时候判决对你行为支持的意义是没有办法用金钱衡量的。”
“赵正军做的事情,对于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减少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个很好的努力。”王海赞许赵正军的作为,但称这“只是第一步”。
至少到现在,赵正军仍饶有兴致地享受着他的游戏,胜诉卫生部更像是一枚勋章让他充满荣耀。他是个温和而不知疲倦的玩牌者,凭靠对规则的熟稔赢下6成牌局,这让他心满意足。遇上耍赖的不守规矩者,他顶多皱皱眉头,训斥两句便不再纠结。下一步,他准备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让关注的领域从食品扩展到更多行业。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11.2 张雄 麻晓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