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朝开始,广州就成了中国大陆跟南亚诸国互通有无的一个窗口。三国、西晋、南齐、唐朝,以及五代十国的南汉,凡是统治区域管辖到广州的朝代,都从进出口当中获得了巨大实惠,一方面财政收入增加了,另一方面有关领导的腰包也鼓起来了。
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懂得上述好处,于是,他制定了很多靠外商挣钱的政策。外商来做生意是要收税的,宋朝的关税以实物为主。不管船上装什么货物,市舶司一律抽税十分之一,除非货物是一整体,不便分割,这时候市舶司才会派人对货物进行估价,然后让外商上缴货价的十分之一作为关税。
十分之一的关税并不算高,除了关税,宋朝还有一项外贸政策:对抽过税的部分货物进行统购。都统购哪些货物呢?几乎囊括一切贵重商品,如珠宝、玳瑁、犀角、象牙、珊瑚、玛瑙、香料等,都得让市舶司以略高于进口成本的价格收购,然后再运到各地按照市场价卖掉,从中可以赚到几倍甚至几百倍的差价。十分之一的关税加上利润惊人的统购政策,给宋朝政府带来了丰厚的财政收入。
既然海外贸易对财政的意义这么大,宋朝政府自然希望有更多的外国商船到来,于是就有了如下政策的出台:一、外国商船来到港口,市舶司要摆“阅货宴”,招待上至老板下至水手的每一个客人。二、无论官民,只要能招引外国商船到来,国家都予以奖励。如果一普通百姓招引来的外国商船载货总值超过50万贯,奖励其九品官职;如果市舶司的官员招引商船有方,每给国家带来10万贯的收入,升官一级。三、对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的人处以严厉惩罚,如果市舶司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多抽税或者乱统购,罚银100贯,降级二等。
(摘自《羊城晚报》 李开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