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楼市的狠政颇引关注。新政核心内容只有一条:加税,而且是在交易环节加狠税。10月27日开始,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所有香港和外地注册的公司购买香港住宅时,除缴付一般印花税,还需要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显而易见,这是针对外来购房需求的政策,而且力度很大,按照交易总额的15%征收,税率高得有点吓人。
除了这一新增税种外,这次还将另一税种——额外印花税的税负提高了5个百分点。原本,这一税种是2010年11月推出的。这次增加税率之后,情况是这样的:买家在半年内转售房屋,税率为20%,半年至一年之间转售则为15%,一年至三年之间转售则为10%。不计其他税种,仅二者相加,税率最高已达35%。这在全球范围内,都可称得上最高税率了。
香港2010年11月推出额外印花税后,并没有如官员、学者、专家所预测的那样:投资投机者跑光,房价止涨。其后房价总体仍呈上涨态势,并且再次赶超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的历史高点。由此可见,税收政策见效需要一个过程。
然而,我们却不能据此否认税收手段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作用。房地产调控可分为三种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主要包括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其优点是对市场机制伤害小,不足是见效慢。行政手段主要包括干预需求和供应,比如当前内地实行限购和限贷政策,优点是见效快。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市场,尤其是保证住宅供应,重中之中是维护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利。
就目前来看,重税之下,27日以来香港楼市出现“速冻”,虽然还需时间来观察新政效果,但缺少了足够的投资投机需求,香港房价已不可能持续大涨了。
(摘自《东方早报》11.2 杨红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