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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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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反诈”法治教育
关爱新就业群体、普法护航营商环境,湖南两部法规进入三审

  三湘都市报5月27日讯 5月27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和《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

  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反诈”法治教育

  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下称三次审议稿)。三次审议稿完善了办法草案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增加“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的规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建议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反诈”意识。据此,三次审议稿第八条第一款中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教育。此外,三次审议稿还增加了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定。

  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

  关于《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下称三次审议稿)。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4月下旬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三次审议稿进一步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关爱服务。完善推进友好场景建设、协调解决新就业群体实际困难的规定,增设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推动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此外,还提出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强化文化引领。三次审议稿增加群团组织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培育和弘扬良好家教、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规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据此,三次审议稿在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智慧社区提供线下代办、指引服务的规定,在第二款中增加了加强数据分级分类保护的规定。

  ■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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