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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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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又有新变化
美容整形类项目全部执行市场调节价

  三湘都市报2月1日讯  2月1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关于规范整合呼吸和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关于规范整合神经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多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执行文件印发。

  规范湖南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耳鼻喉、体被系统、口腔、疝(甲乳)和骨骼肌肉共11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新增、废止多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经过梳理,新发文件新增康复类项目46项、精神治疗类项目16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02项;新增呼吸系统类项目68项、修订现行呼吸类项目2项;新增泌尿系统类项目87项;新增神经系统类项目82项、耳鼻喉类项目164项、体被系统类项目53项;新增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4项、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5项、骨骼肌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项。并同步明确相关项目的加收项、扩展项、基本物耗等要素管理政策。

  与此同时,废止现行康复类项目34项、精神治疗类项目30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3项;废止现行呼吸类项目78项、泌尿类项目190项;废止现行神经系统类项目161项、耳鼻喉类项目234项、体被系统类项目121项;废止现行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98项、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0项、骨骼肌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43项。

  明确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

  根据此次发布的系列文件,湖南明确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

  其中,美容整形类项目全部执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他类别项目均制定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并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付费标准。

  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市州应根据本地区医疗技术水平、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负担能力,合理确定相关项目本地区政府指导价,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运行跟踪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基金监管。

  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系列文件将于近期陆续执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将在执行前另行明确。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 戴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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