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一台球俱乐部被处五千元罚款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一家存在消防隐患的台球俱乐部依法进行查处,并处以罚款。
此前,大队接到“12345”市长热线举报,反映汝城县八号台球俱乐部存在烟雾报警器故障问题。经现场核查,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严重隐患:火灾报警控制器被拆除,部分感烟探测器无信号,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警报器无法正常响应。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经立案调查、集体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相关裁量基准,大队依法对该俱乐部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强化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欧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