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监管新规、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12月1日起,一批事关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施行。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进行完善,释放出强监管信号。
更好保障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品质和安全,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并规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当前,一些连锁餐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悬空、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业总部只收取扩张费用,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宽松软”甚至根本不管,甚至有门店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给行业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出了问题相互推诿”怎么办?规定明确界定了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企业总部应当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连锁餐饮企业“不知道怎么管门店”怎么解决?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应当制定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操作规程,通过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传统监管模式下,校园餐问题很多是在事后暴露,如何加强事中监管、事前预警?
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12月1日起实施。这一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明确了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规范指引,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于今年9月实施。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12月1日起,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全部予以注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新规实施后,消费者如何选购新车?看CCC认证。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