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视点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5年10月30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再婚丈夫留下的房子拆迁了
她起诉继子分得补偿安置款

  三湘都市报10月29日讯   相伴十多年的再婚丈夫离世,留下遗嘱称财产全留给他的亲儿子,其中就包括了他们一起装修的房子。当这套房子被征收拆迁,老人认为自己应享有部分补偿权益,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继子起诉到法院。岳阳汨罗市人民法院今天通报了这起案例,法院判决继子支付老人补偿安置款6万余元。

  再婚丈夫财产全部留给亲儿子

  2004年,年近五旬的岳阳人王梅与刘军登记结婚,成为刘军儿子刘鹏的继母,她的户籍也迁入刘家。他们住的是刘军在2001年底建造的一处房屋,并于2008年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婚后,刘军和王梅共同对这处房屋进行了装修,此后还增建了杂屋。

  2017年,年迈的刘军立下遗嘱,明确其全部财产都由儿子刘鹏继承。2021年,刘军去世后,刘鹏将这处房屋登记至自己名下。而此时,王梅已搬离此处,与自己的孩子一同居住。   

  2024年,一则房屋征收拆迁的消息打破了王梅平静的日子。因某项目建设,该房屋被征收拆迁,刘鹏作为户主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获得了一笔补偿款。王梅得知后,认为自己应享有部分补偿权益,在跟刘鹏协商未果后,她把刘鹏起诉到法院。

  法院:继子支付继母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军所立遗嘱有其签名,形式合法,法院依法认定该遗嘱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或其遗产份额,不能处分属于配偶的财产份额。

  案涉房屋建造于刘军与王梅结婚前,属于刘军个人及其原有家庭(子女)的财产,王梅对此无份额,遗嘱对该部分的处分有效。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部分装饰装修及杂屋建设,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王梅享有一半的份额。其他补偿项,如附属设施补偿、签约腾地奖、人员搬迁补助费等,法院认定这些补偿与作为家庭成员长期居住于此的王梅有关联,其应享有一定份额。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刘鹏向王梅支付补偿安置款6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任子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70002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80017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湘)字第023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