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湖南Y18253010-3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将其对本公告附件“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本公告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如有)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8450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219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974877530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
2025年10月29日
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
地区
债务人
本金(元)
利息(元)
实现债权费用(元)
担保人
1 长沙 湖南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797,443.1 3,285,427.89 266,327
湖南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彭红娜、张乐贤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债务人已破产,贷款本息余额计算至破产受理日2024年12月30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实际计算与公告资产清单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计算为准。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3、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