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8月21日讯 大货车违停在路边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电动自行车司机不幸身亡,交警认定大货车司机负事故次责。8月21日,记者从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获悉,因大货车没有投保商业险,在交强险赔付18万余元后,大货车司机还需自掏腰包赔偿约40万元。
2023年11月,陈栋(化名)将货车违停在路边,骑电动自行车的付某不慎撞上货车,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华容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栋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付某的家人起诉到华容县法院,法院查明陈栋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三者险。
法院审理认为,道交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陈栋未按规定停车,违法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客观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增加了同向车辆行车危险性,与本案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认定付某近亲属的各项损失共计110万余元,先由货车投保的交强险赔付18万余元,剩余近100万元,由陈栋按次要责任比例承担约40万元,因无商业险覆盖,这笔钱全部需陈栋自行支付。
陈栋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甘柔 朱洁茹 蒋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