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30日讯 近日,浏阳市发布《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可谓是干货满满。其中明确,8月1日至11月30日,浏阳将对在其行政区域内买新房的购房者,以及将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的企业,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措施》指出,将加大契税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同时,实行购房补贴。8月1日至11月30日,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在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浏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缴纳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60%发放购房补贴。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罗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