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3月20日讯 近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这一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定金与订金混淆”痛点,通过设置“冷静期”,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
此外,长沙县同步发布“现房楼盘名单”。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倒逼房企提升综合竞争力,还将强化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信任纽带,短期内有望释放观望需求,长期则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