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荷塘区:消防临时查封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近日,株洲市荷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株洲市鸿顺机械厂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员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厂房内生产车间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其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3.2.1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大队对株洲市鸿顺机械厂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的生产车间实施了临时查封。
查封现场,消防监督员按照法律程序向该企业的负责人告知了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详细阐述了违规采用彩钢板的严重后果,并就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被查封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整改意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通讯员 徐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