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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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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拥有对湘乡市鹏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止2025年1月20日,湘乡市鹏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本金人民币8,999,960.39元,利息人民币6,574,103.34元,债权合计人民币15,574,063.73元。(如本金、利息数据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

  债权担保措施:抵押物:①叶新林、刘鹏飞共有的位于湘乡市东郊乡石竹村01-05栋、07栋房产(面积:1561.24m2)、位于湘乡市栗山镇粮桔村03-04栋的房产(面积:330.66m2)、位于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壕塘社区红仑商业广场02栋146#的房产(面积:64.27m2)、位于湘乡市东郊乡石竹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146.34m2)、位于湘乡市栗山镇粮桔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565.21m2);②叶娜位于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壕塘社区红仑商业广场06栋420-423/425-430/431-433/435-436/437-440号房产,面积791.70m2;③叶激坤、陈卫共有的位于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壕塘社区红仑商业广场06栋401-403/405-410/411-413/416-419号房产,面积:753.87m2;保证人:叶新林、刘鹏飞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请意向投资者在公告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分公司提交书面意向书或来我分公司现场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柳女士,联系电话:0731-8484503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3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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