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宠同志,本公司已与你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你的人事档案仍滞留在公司。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逾期不到,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0731-87882890。特此通告送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2025年1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