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首次修订。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科普在新时代的定位: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科普工作总体布局、统筹部署,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将“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作为总体要求之一,突出了新时代科普工作的价值和使命。
此次科学技术普及法增加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王挺说,设立全国科普月,是首次在科普专门法律中明确一个时间段,集中、密集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
对此,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针对科普人员普遍反映的缺乏职业认同、上升渠道狭窄等突出问题,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特别明确,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