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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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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曝光

  湘西州:酒店封闭“安全出口”被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吉首市新帝豪大酒店因封闭安全出口,被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新帝豪大酒店一楼的安全出口被封堵,影响疏散逃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存在堵占“生命通道”的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八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予以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场所隐患已整改完毕。场所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通讯员 邓蔚豪 黄锋

  郴州: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主被罚

  近日,郴州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购物广场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大队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车主江某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临武县万客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疏散通道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江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惩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郴州北湖:

  一居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拒不整改被立案处罚

  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辖区居民李某某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前期,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随机抽查工作时,对北湖区万宝国际城小区(一类高层住宅)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六栋一单元电梯前室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监督员立即通知物业联系当事人到现场,当事人到达现场后,消防监督员当即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当事人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随后,经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李某某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加大违规停放行为排查等工作力度,减少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黄宝萱

  郴州汝城:

  违规停放电动车拒不改正一居民被行政处罚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一居民因在公共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且拒不改正,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12月19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汝城县东正小区开展举报投诉现场核查时,发现居民何某在该小区18栋2单元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监督员当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何某立即整改,何某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经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何某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加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整治行动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入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欧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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