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嘉禾: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使用领域质量监管,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日,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荞麦塘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据悉,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检查发现荞麦塘加油站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源切断后5S内未转入应急状态,经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复查时,发现该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大队依法进行了受案查处,后分别给予单位罚款5100元,相关直接责任人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罚款已缴纳,并将不合格消防产品更换为符合市场准入要求、合格的消防产品。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落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风险防范措施,不断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张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