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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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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示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点上调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价格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基准价140元/天

  12月5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该局规范调整我省现行护理类项目,并调整制定了价格。

  目前,《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已发布,同步废止了22个现行护理类项目,修订导尿项目。

  护理价格项目进行分类统一

  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公示的《湖南省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看到,我省护理价格项目已经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

  其中,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轻、重、缓、急及自理能力评估后,给予不同级别的基础护理服务,由重到轻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

  专科护理是为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的特殊护理服务,支持专科护理健康发展。

  专项护理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适应各类专项护理服务收费需要。

  根据要求,护理类项目实行通用型项目管理,制定政府基准价,各地按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其中,在长部省属医院可按基准价上浮10%;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通用型项目执行政府基准价下浮15%统一管理。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

  《公示》明确,湖南省本次重点上调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价格,适当上调重症监护护理、造口/造瘘护理,梳理了护理服务等级价格关系,并保持“特级护理+免陪照护服务”每日费用不高于重症监护护理的合理比差。

  其中特级护理指为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基准价格为160元/日,儿童可加收30%。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整新增设立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基准价为140元/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可上浮至154元/日。

  根据规定,“免陪照护”仅适用于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患者,指医疗机构在开展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收取该项目费用,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

  “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湘无恙 龚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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