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企业采用易燃材料搭建车间被查封
10月30日,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依法临时查封一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株洲顺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屋面板采用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3.2.17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临时查封。消防监督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督促企业负责人在查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充分利用“查、改、封、停”等手段严厉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通讯员 左阳
株洲芦淞区:一场所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被罚
10月31日,株洲市芦淞区一场所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存在火灾隐患,被芦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大队消防安全监督员在对湖南至道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湖南至道贸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已被单位签收,场所隐患已整改完毕。
■通讯员 段江琳
郴州临武: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患单位
近日,临武县人民政府发文对临武县七喜安家软装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营业区域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只设置了一个安全出口,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规定。依据《重大隐患火灾判定方法》有关规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临武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同时,依法对临武县七喜安家软装馆罚款68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跟进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度,促进隐患单位整改火患的自觉性,引导督促全社会单位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有效地消除整治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