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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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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带你了解“让右原则”

  三湘都市报11月6日讯  11月1日10时,常德市武陵区庐山金狮堤社区十字路口,公共场所视频显示,路口右侧一辆银色越野车驶入路口时,画面左下方白色小车同样快速驶入路口,白色小车撞上越野车左侧,越野车失控甩尾冲出画面,仰翻在地,白色小车也失控撞上路边水泥石块才停下。

  民警接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安全气囊均已打开,万幸的是,没造成伤亡。   

  经了解,白色小车驾驶人覃某驾车经过路口时,没有停车瞭望并让右方来车先行,而是径直驶入路口。恰好赵某驾车通过路口,也未降低车速,结果两车路口相撞酿成事故。民警认定覃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交通标志线控制的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同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就是“让右原则”。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驾驶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出于安全的考虑,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先行。 ■文/图/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陈雅仪 姜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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