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0月22日讯 10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衡阳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1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
今年5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通过衡阳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对某机动车检测公司上传资料进行审查,发现衡阳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在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尾气检测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该机动车检测公司未终止检测,仍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充分调查取证后,认为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叶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