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0月16日讯 10月16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10月起全省进一步规范全省劳务派遣用工参加工伤保险,含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业务承揽、外包服务等,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和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期为5年。
根据通知,两种情况可在湖南省参加工伤保险:省内登记设立的用工单位所使用的,且实际工作地在省外的劳务派遣职工,其劳务派遣单位在我省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分支机构备案)的;省外登记设立的用工单位所使用的,且实际工作地在我省的劳务派遣职工,其劳务派遣单位在我省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另外,在省外登记设立的用工单位所使用的,且实际工作地在省外的劳务派遣职工,不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曹婕妤 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