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有要求、湖南有需要、工作有共识、近期可见效”,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重点改革事项。到二〇二六年,在重点改革任务上有重大突破。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省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