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国家公园专门立法,将为国家公园的规划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提供法律依据。
与一般意义上单纯供游览休闲的公园不同,国家公园建设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草案规定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并明确核心保护区内除规定活动外,禁止人为活动。这有助于强化保护管理,把最应该保护的地方保护起来。
草案明确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应当以不超出现有规模和利用强度为前提。根据保护和管理需要,确有必要迁出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严格保护,并不是要把国家公园简单地建成“无人区”,而是要在保护的前提下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共享。
我国国家公园实行分区管控,对核心保护区严格管理,在一般控制区适宜的区域,可以合理规划科普教育、游憩、生态体验等活动,游客也可以进入相关区域体验感受。
此次,草案进一步明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完善国家公园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