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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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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赠送”名义要你买购物卡竟是诈骗一环
涉案金额超500万元,株洲侦破全省首例“电子购物卡”诈骗案

  三湘都市报8月25日讯  8月25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局获悉,株洲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破一起诈骗案,有人以“赠送”的名义诱骗受害人花钱购买网上购物卡后,通过引导受害人开启手机屏幕共享的方式盗取购物卡密码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超500万元。

  “以‘赠送福利养老金’的名义诱骗受害人花钱购买网上购物卡,再通过引导受害人开启手机屏幕共享的方式来盗取购物卡密码将购物卡内的资金全部转走,这种新型诈骗是全省首例。”2024年6月,接到报案后,攸县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信息比对、缜密侦查,专案民警很快便锁定诈骗团伙人员信息和活动轨迹。

  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待“鱼上钩”后,便通过拨打QQ电话、微信电话或屏幕共享的形式教受害人进行购买电子购物卡,电子购物卡分为200元、500元不等。受害人购买后以帮其退还购买电子购物卡费用为由进行屏幕共享,从而盗取受害人电子购物卡账号密码信息;另一组人员则将“得手”的电子购物卡出售给线上回收电子购物卡的平台公司,从而达到洗钱目的。

  6月中旬,攸县警方出动精干警力分组赶往广西玉林、北海、柳州等地,三组同时开展抓捕工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至此,全省首例利用电子购物卡诈骗案成功告破。警方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自2023年开始从事电子购物卡诈骗,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有300余人被骗,涉案金额超50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网上购买消费卡、礼品卡等需要谨慎,切莫贪图折扣等优惠,而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网上购买的消费卡、礼品卡一定要保护好其卡号和密码,不要将卡号和密码告知他人,否则可能就会被他人使用。发现被骗时,请保留好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陌生链接要当心,二维码不要随便扫,扫码+免密支付=财产损失。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叶妍 黄凤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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