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郴州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桂阳县长沙银行室内装修工地有两名工人存在违规电焊作业行为,消防监督人员当场制止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工人彭某、高某在室内装修工地进行电焊操作(未落实现场监护人员),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消防监督人员现场对两名工人及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说明该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要求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彭某、高某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推进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等行为监督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面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