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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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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征集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期限为即日起至9月30日,房源需满足四大条件

  8月19日,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征集公告称,该公司拟开展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据悉,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要求。

  120平方米以下,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按照征集公告,征集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征集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

  房源条件需满足四个条件:位置合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要求;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立居条件;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据悉,今年7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转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长沙要求迅速开展摸底、抓紧项目申报。

  《通知》称,要细致摸排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重点摸清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医生、民警、公职人员等群体在辖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全面摸清辖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建立存量商品房项目库。

  超60城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目前已有10余城市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另据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截至今年7月,已有超60城出台国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相关政策,其中既有广州、重庆、杭州、郑州等超大特大城市,也有庐江、济源等县级市。

  “为了加速商品房去库存,各地相继出台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的政策,可以说是救市的政策应出尽出了,对于经济发展肯定是重大利好。这也是政策端主动调节供需,促进房价企稳的开端。它能够帮助地方政府加速去库存、房企缓解资金链压力,也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业内人士指出。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国家队”进场收房是必要的。但是,必须要做到收购价格足够低,才能实现多个共赢,既去化了库存,也筹集了保障房,还能推动保交房,更能让供需匹配,让“做大保障房”的事业可持续,最终在旧模式出清的同时,逐步建立新发展模式,让行业和市场稳定下来。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李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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