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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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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元亨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湖南元亨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湖南元亨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依法转让给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元亨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先生,13501722692    杨女士,13875858428

  湖南元亨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公告清单

  (转让基准日:2024年6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

  保证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本息费用合计

  湖南省宏海工贸有限公司

  文贻宣、石莉萍、湖南金湘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46,400.00

  2,871,486.25

  58,732.00

  6,276,618.25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2月1日贷款本息余额及垫付费用,转让基准日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南福昌融通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承继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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