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茶陵:高层建筑消控室无专人值班被罚
近日,株洲茶陵县紫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茶陵县紫金和府小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被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此前,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员对茶陵县紫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茶陵县云阳街道炎帝社区炎帝路的茶陵县紫金和府小区(高层民用建筑)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茶陵县紫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通讯员 彭康霞
株洲茶陵:服饰公司存火患,消防依法处罚
近日,株洲茶陵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湖南利华智尚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二车间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发现,湖南利华智尚服饰有限公司生产二车间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湖南利华智尚服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主动积极整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力争早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下一步,大队将继续跟踪指导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加大整改力度,保持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通讯员 彭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