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茶陵:宾馆存火患,消防依法处罚
近日,株洲市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茶陵县和一宾馆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经调查核实,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和一宾馆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单位负责人意识到消防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在消防部门的监督和帮扶指导下,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针对单位实际情况,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彻底整改隐患。 ■通讯员 彭康霞
株洲芦淞区:服饰市场货物堵塞通道被罚
近日,株洲市芦淞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株洲市康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欧洲城)市场存在货架、货物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法对该场所处罚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市场内货物堆垛不仅占用了疏散通道,影响了人员疏散和逃生,还可能成为火灾隐患——增加火灾的蔓延速度和扑救难度。针对此隐患行为,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给予该单位贰万肆仟陆佰元整罚款的处罚,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还向单位负责人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强调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重要性,要求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下一步,大队会继续加大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通讯员 杨洋
郴州汝城: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一茶馆被临时查封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聚堂四个朋友茶馆因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被消防部门临时查封并立案处罚。
此前,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汝城县卢阳镇锦堂村赖家二组 LY160009 栋第4-5 层的汝城县聚堂四个朋友茶馆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1 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因该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场所限期改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场所第 4-5 层全部营业区域实施临时查封,并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推进常态化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提高社会面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湘西州:小区存在多项消防隐患,物业被罚
近日,湖南诚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未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城镇居民住宅区内电动车违法停放和充电行为;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多项安全隐患,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
大队联合沱江镇人民政府、沱江派出所、执法局在开展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湖南诚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凤凰县鑫桂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对城镇居民住宅区内电动车违法停放和充电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针对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事实,大队依法给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物业工作人员梁雪阳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