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一宾馆门窗设置影响逃生障碍被罚
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首八洞宾馆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被县消防救援大队予以立案查处。
大队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宾馆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事实,大队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经过调查取证,单位负责人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首八洞宾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场所负责人表示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通讯员 黄清华
株洲茶陵:一公司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被立案处罚
近日,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茶陵县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大队依法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此前,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茶陵县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公司负责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通讯员 彭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