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11日讯 7月11日,常德交警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7月3日20时42分,常德市城区迎宾大道高架桥路段,小车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小车正沿最左侧车道正常行驶。突然,前方弯道处,一辆电单车亮着车灯迎面逆向驶来,小车虽紧急向右避让,两车还是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电单车司机陈某仅是轻微擦伤。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发现陈某浑身酒气,经检测,陈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4毫克每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我就是喝了酒。”陈某坦言,当晚跟朋友喝了不少酒,驾车回家时竟稀里糊涂逆行上了高架桥。最终,民警认定,陈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逆行,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属于违法行为。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陈雅仪 董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