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4月8日讯 近日,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资规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需要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等情况并办理备案手续。同时,依法惩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
存量房交易,统一归口住建部门监管
《通知》明确,存量房交易统一归口长沙市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同时,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应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签订交易合同,准确填报房产信息、身份信息,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等情况并办理备案手续。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长沙已有70%以上的存量房进行了网签备案。对于市民来说,存量房交易市场的监管,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和购房者的权益。
据悉,长沙市住建局今年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全过程闭环监管,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全过程倒查,及时进行处置。
依法对严重失信人员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长沙房地产经纪行业入网门店数2958家,实名登记人员数31595名,入网品牌数291个。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机构备案和实名认证。长沙市住建部门将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管理,依法对严重失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此外,《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信息共享制度。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改变存量房交易中需签多本合同、交易合同事后备案导致市场监管失灵情况,参照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模式,规范和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体系,支持存量房规范、阳光交易,实现“一份合同打通关、一套数据办全程”,防范交易风险。
“房产中介行业费一直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一套价格千万元的房子,仅中介费就达20万元,交易风险时有发生。比如,一房多卖、赚取差价、捆绑收费、阴阳合同等乱象。”业内人士指出,存量房交易统一归口长沙市住建部门监督管理后,整个交易的流程将更为透明,高效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徐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