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资兴挂牌督办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前期,郴州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四香旅社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第三层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 GB8624规定的A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第 5.2.2 条和直接判定要素第 6.10条的规定,直接判定资兴市四香旅社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资兴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市政府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其于限期整改销案。
在大队的指导下,目前该场所已整改完火灾隐患。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保持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